法律新知
關於中秋節的一些大小事
有人有想過為什麼中秋節會放假嗎?中秋節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其實各大節日,依法放假皆是於法有據,哪些節日可以放假規範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範:「下列民俗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一、春節。二、民族掃墓節。三、端午節。四、中秋節。五、農曆除夕。六、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1.若在中秋節要上班的人-雇主須給付雙倍薪資
勞動基準法第37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勞動基準法第39條:「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2.若在中秋節要烤肉的人,要小心火燭-因刑法上有「失火罪」
刑法第173條第2項:「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備註:前項之物-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
3.台南市的公園是不能烤肉的-違者將受1,200元-6,000元的罰鍰
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公園、綠地內禁止下列行為:營火、野炊、烤肉、夜宿、燃放鞭炮、施放天燈、辦理婚喪喜慶活動、曝曬衣物或其他物品。」
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違反第九條第五款至第十三款規定之一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