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不法之侵害,該怎麼維護己身權益

不只可以告刑事,也可以告民事
 
日常生活中存有諸多紛紛擾擾,難免會有遇人不俗之際,切記不要因憤怒衝昏了頭,反而造成他人終身無法抹滅的傷害。
今天所欲介紹的是一起令人相當遺憾地案例,甲男與乙男貴為橋梓,卻一同攜手將丙男毆打至重傷,這邊值得一提的是,刑法上所謂的重傷,並非一般人所認為頭破血流,或者一度住過加護病房傷得很重就算,而是需要身體或健康機能毀敗或嚴重減損的程度,刑法第10條第4項分別列舉了「眼、耳、語能味能嗅能、肢體、生殖」五款及「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的概括條款,共六款。必須要其中一款達到毀敗或嚴重減損之程度方構成所謂刑法上的重傷要件。
當然不管是否達到重傷程度,或只是普通傷害,通常傷害都會伴隨著損害,包含醫藥費、慰撫金、被害人無法工作的損失等等,用以作為將來生活不便的彌補。為此,本件的丙男找到了對損害賠償請求素負專長的蘇文斌律師團隊(我在法律事務所),希冀本所盡可能地替他向加害人爭取合理的損害賠償金額,嗣經本所律師將法律上所能提出的請求據理力爭,並細心核算每筆醫藥費開銷及未來更換醫材的所需費用,成功為當事人丙男爭取到201萬的損害賠償金額。
綜上,損害賠償的種類有許多,包含上述因傷害行為所生的損害賠償,亦有因侵害配偶權所生的損害賠償,契約、車禍等族繁不及備載,故當你的權利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時,歡迎來找蘇文斌律師(我在法律事務所),千萬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倘若需要任何法律服務,歡迎來電或親洽蘇文斌律師事務所,地址為:台南市安平區府前路二段500號4樓之3
#歡迎分享
#法律諮詢請找蘇文斌律師
#line@ID: @002lwlwl

你一定要了解為自己爭取最佳權益 >>來電諮詢 : 06-2950826
網頁設計:種成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