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圍牆不見了

近日有一位當事人前來事務所,想要拆除鄰居越界建築的鐵皮屋。
原本以為是空地上越界的建築,結果詳談之後才發覺,原來當事人指的是樓頂增建的鐵皮。
 
鄰居因為房屋漏水,為了一勞永逸而於頂樓增建鐵皮屋,將屋頂全部包起來。但在施作的過程中,將兩棟建物中間的圍牆(女兒牆)全部包覆,
導致當事人這一方如果後續也有搭建鐵皮屋的需要時,室內面積會減少。當事人認為與鄰居溝通後對方仍施工,故而認為應強硬提告。
 
蘇文斌律師團隊(我在法律事務所)與當事人討論後,立即撰寫書狀並提出起訴。
後續法院通知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過程中鄰居表示其房屋漏水嚴重,不得不施作工程處理。
但經蘇文斌律師團隊(我在法律事務所)向鄰居說明法律關係後,鄰居亦理解其有占用我方當事人之土地範圍,故而雙方多次進行協商。我方當事人為求鄰里關係和諧,決定有條件與鄰居和解。
 
經蘇文斌律師團隊(我在法律事務所)保證當事人利益之前提下,協助擬定內容,最終雙方都獲得滿意之結果。
 
千金買房萬金買鄰,鄰里關係有時不是法律可以處理的,但向鄰居表示出自己保障自己的權利,不讓人軟土深掘的態度,有時也是一種談判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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