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在google評論給店家刷負評,恐有刑事責任!?

228連假古都臺南擠爆,有一家人到了一家虱目魚粥店,被老闆嫌棄佔位子。
因為他們一家8口佔了兩桌,卻只點一碗粥。
此家人不滿,在Google評論抱怨店家對其咆哮,並留下1星負評。
面對客人數則1星負評,店家老闆也一一回應,表示店內只有5張內用桌,
只點一碗粥就佔據2張桌子,對其生意有干擾。
面對一星評價,老闆仍回應「謝謝您的1星評價。」
客人刷一星評價,
可能造成店家於網路評價下降,
如果評論內容較為激烈,也可能有刑事責任的風險。
刷負評可能觸犯刑法誹謗罪或是公然侮辱罪。
誹謗罪處罰的是針對事情毀損他人名譽,
所以是針對事情有不實的評論才會成罪。
例如明明沒去過這間店,
卻直接刷負評說環境很骯髒、有蟑螂、老鼠。
公然侮辱則是以侮辱、粗鄙的方式罵人,
例如傳統國罵或是三字經,
並未對於事實加以描述。
如果只留言「覺得東西難吃」、「服務態度不好」,
因為這些感受都是很主觀的意見,
個人的感受其實無法客觀量化
除非證明這些評論都是惡意要針對店家,
否則很難成立誹謗罪,
畢竟誹謗是要造成名譽貶損才構成,
誹謗跟言論自由有時會有衝突,
所以如何畫出那條界線自然有很多考慮
被人批評固然會不愉快,
但合理批評跟誹謗還是有所不同。
而言語的表達很多時候需要配合當下語境理解,
所以法院認定是否有罪時,
也會依照每個案件內容不同,
而有不同程度的認定。
因此,常常都是個案認定,
無法一概而論。
出來玩,愛與和平不是很好嗎?

你一定要了解為自己爭取最佳權益 >>來電諮詢 : 06-2950826
網頁設計:種成網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