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開發失敗 遭控詐欺罪
不動產開發失敗,遭控詐欺罪
今日所欲介紹的案例中,甲男及乙女因為從事不動產開發工作,因為開發所需資金龐大,故跟丙男簽訂了消費借貸契約,即俗稱「借錢」,嗣因不動產開發案發生問題,導致無法依約償還,甲男、乙女與丙男另行簽訂了清償借貸債務契約,作為還款之清償方案,該契約中甲男及乙女與丙男固然約定了許多關於原先債權應如何清償的事項,諸如:清償日期的延展、遲延利息應如何給付、不動產賣得之價金債權人得優先受償等,但因雙方對契約所約定之內容認定上不同,丙方對甲男及乙女提起詐欺得利罪之告訴。
甲男及乙女遭到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後,遂找到了有刑事辯護及不動產專長的蘇文斌律師(我在法律事務所),本所有豐富刑事辯護經驗,且對不動產開發、重劃等領域均有眾多實績,此類案件涉及不動產開發方式及交易習慣,需要有相關知識背景,溝通上更事半功倍,而本所也提出了諸多當事人未曾注意之盲點,當事人認定我們是最適合的辯護團隊。
經本所團隊整理龐雜的契約、協議內容,釐清案件始末,端視所有當事人所提供的事證後,一一提出證據及交易習慣說明,佐證本件當事人本身根本沒有想要詐欺他人之故意,以無罪答辯作為訴訟策略。
最後,法院審酌甲男乙女締約前、締約後之行為,認為被告有許多行為跟反應與典型欲詐騙他人之人迥然有別,故採信了蘇文斌律師團隊(我在法律事務所)的主張,認為本件被告主觀上尚難認為有不法所有之意圖及詐欺之故意,做出了無罪判決。
綜上,締約時仍要充分瞭解雙方之真意,免得嗣後又挑起不必要之爭端,但就算遭到他人不利之指摘,毋須擔憂,趕緊找蘇文斌律師(我在法律事務所)就對了!
倘若需要任何法律服務,歡迎來電或親洽蘇文斌律師事務所,地址為:台南市安平區府前路二段500號4樓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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