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錯事並不可恥,只要願意悔過,法律還是會給你機會-二審成功撤銷改判,幸獲緩刑之宣告
做錯事並不可恥,只要願意悔過,法律還是會給你機會-二審成功撤銷改判,幸獲緩刑之宣告
法院確定被告該當犯罪後,在量刑時,會審酌包含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學經歷、犯後態度等要素。(刑法第57條)
以確保被告的犯行,在每個面向都有被評價到,在某些個案中,被告確實犯下了某些犯行,但被告可能是因為老公長期家暴,或是因不堪長照壓力,而鑄下大錯。這些情形雖然也都是涉及重大犯罪,但就被告犯行評價上仍與其他暴力性犯罪有所區別。
而今天甲男,因為一時失慮而涉犯某罪,一審中他極力主張證據無證據能力,試圖力拼無罪,然仍遭一審法院判處須入監服刑之刑,換言之,甲若不上訴,就要進去吃飯了。二審程序,甲找到對刑事案件富有經驗的蘇文斌律師團隊(我在法律事務所)
經本所評估及建議後,擬定訴訟策略為爭取被害人諒解並請求緩刑,甲接受蘇文斌律師團隊(我在法律事務所)之建議,積極與被害人和解,誠心向伊道歉,所幸取得被害人之原諒。本所也極力向二審法院爭取緩刑,最後,也很幸運獲得二審法院採納,甲也有了重新做人的機會。
在這個故事中,可以發現,甲在一、二審採的訴訟策略是完全不同的,取的結果也是大相逕庭,一個要被抓去關,一個不用。因此在訴訟策略上的評估,還是要委請較有經驗的律師比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