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丈夫離婚官司繫屬中,竟用聲請保護令來搶子女之親權!

與丈夫離婚官司繫屬中,竟用聲請保護令來搶子女之親權!
 
今日欲與大家介紹的案例,甲男與乙女因離婚涉訟,乙女為爭奪未成年子女之親權,用了千方百計設法想將小孩留在身邊,因此將腦筋動到聲請通常保護令上,若成功聲請到保護令,便能使甲男不得再接近小孩。
是以,百般苦惱地甲男找到了蘇文斌律師(我在法律事務所),洽談後發現,該所團隊在處理家事案件的經驗相當豐富,便決定委任請求他們協助,嗣本所團隊細繹證據過程中,於檢視通常保護令聲請書發現,對方聲請理由中有諸多矛盾不合理之處,諸如:用詞避重就輕、胡亂地對甲男指摘,而前開指摘均未有其餘補強證據得以證明。
另,在證詞方面亦是由受乙女指揮監督之外籍看護所供稱以及年甫6歲的未成年子女所供述,能否全然地相信亦有疑問,故本所律師針對以上數點一一擊破,說服家事法院駁回了乙女之通常保護令聲請,使甲男免於須與子女避而不見之苦。
綜上,遭受對方不合理之對待時,莫急莫慌莫害怕,先連絡蘇文斌律師(我在法律事務所)就對了!
倘若需要任何法律服務,歡迎來電或親洽蘇文斌律師事務所,地址為:台南市安平區府前路二段500號4樓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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