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點】偽造診斷證明逃避兵役?小心害了自己!

最近看到新聞,有藝人利用偽造的診斷證明逃避兵役,結果不僅要面對刑責,還毀了自己的形象和事業。其實,這類案件並不罕見,總有人抱著「僥倖心態」,認為只要花點錢找門路,就能輕鬆規避兵役。
但現實是,一旦被抓,會有刑事責任,兵還是得當。
依照《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通常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多半利用偽造的診斷證明,故此行為將同時觸犯捏造免役原因、行使偽造私文書、行使變造特種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行。換言之,逃避兵役會有刑事責任,並非像交通違規單純罰錢而已,當然,過往實務判決這類案件給緩起訴或判處得易科罰金之刑的機會相對高,但結果通常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罰完還是得當兵。
作為一個當過兵的男子,我同意在大學畢業時要去服一年的兵役,確實會讓人覺得很煩躁、很浪費時間,心裡都會有那種很不想當兵,能躲就躲的念頭,但我們人生何嘗不是常在浪費時間,真的不差這一年,對我這類從小都在相對高學歷環境、不太有吃過苦的人來說,當兵是一個打破同溫層的新奇體驗,我不會說當兵是個多麼充實的美好經歷,但也不認為是個全無意義過程,雖然不至於像老一輩的人當兩年兵說嘴一輩子,某些回憶確實挺特別,我不想再當一次兵,但我也不想失去這段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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