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隨意翻唱他人歌曲上傳網路恐觸法
自拍Cover唱歌上傳影片需要取得授權?
小安的興趣是唱歌,平常也會常常唱歌自娛娛人。
朋友覺得小安唱歌好聽,
於是請小安幫忙拍個影片,
幫自己舉辦的活動宣傳。
「最怕空氣突然安靜,最怕朋友突然的關心。」
影片中,小安清唱了五月天的歌,
但影片一上傳網路後,
有網友留言質疑小安唱別人的歌是否取得授權了呢?
讓小安覺得很委屈,也很恐懼
她只是唱歌幫忙朋友宣傳活動,有必要嗎?
----真的有必要的分隔線----
網友的質疑其實是有道理的。
翻唱他人的歌曲,會涉及到著作權裡的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
每首歌曲,都是他人的著作權。
重製就是將著作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
公開傳輸就是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
所以如果未得同意就翻唱他人的歌曲還上傳網路,
就等於侵害他人的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
最高可以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科或併科75萬元之罰金,並且需要民事賠償。
要避免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最安全的方式當然就是事先取得授權,
另外一個方式就是主張自己是合理使用。
但要認定是否為合理使用,
法院一般會依照使用的目的、性質、使用比例或者對於原著作的影響等去認定,所以並非是自己認定是合理使用就一定沒問題的,
還是要依照各個案件來判斷。
只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當你在爭執是否為合理使用的時候
必然是已經在法院被告了,
雖然合理使用的結果可能排除刑事責任或賠償
然而,這個過程對大多數的人來說
都是非常煎熬的
如果像小安一樣沒授權但已經上傳影片了,
這時建議就趕快想辦法取得授權,
或趕快諮詢專業人士尋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