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是否成立詐欺罪?
常遇到有當事人來諮詢時提到,朋友對他欠錢不還,還故意躲債避不見面,可以告他詐欺罪嗎?很多人誤解詐欺的內涵,以為欠債不還就等於詐欺,但其實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很嚴格,依我國刑法
常遇到有當事人來諮詢時提到,朋友對他欠錢不還,還故意躲債避不見面,可以告他詐欺罪嗎?很多人誤解詐欺的內涵,以為欠債不還就等於詐欺,但其實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很嚴格,依我國刑法
車禍的責任以是否有人員傷亡而區分為:單純財產損失、人員輕傷車禍、重傷或殘廢車禍以及死亡車禍等四種情況。除了第一種單純的財產損失外,後三者的車禍都會伴隨著產生輕重不等的刑事責任,包含過失傷害(刑法284條)、過失致死(刑法276條)等
肇事逃逸罪,其客觀構成要件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且致人死傷而逃逸,主觀要件則須行為人對致人死傷之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擅自逃離肇事現場。其立法理由係為
按「侮辱」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直接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而言。即使發表後旋即刪除,然於熱門之社群網站
恐嚇危害安全罪所保護法益,係個人免於恐懼之意思決定自由,如本於社會客觀經驗觀之,行為人所為之加害法益事項通知足以使受通知者心生畏懼,即該當恐嚇行為,而不以客觀上是否發生危害